□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 本報記者 陳磊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標志性立法,對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推動新時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shè),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這部法律的頒行,既有中央領(lǐng)導人的高瞻遠矚,也有立法機關(guān)工作者的逐條起草與逐字修改,還有參與立法的重量級學者的獻計獻策,以及全國人大代表的審議把關(guān)和修改。
此外,受到這部法律影響最大的,恐怕就是民法領(lǐng)域的教師和學生了。民法典是民法領(lǐng)域的基本法,從醞釀起草到各編草案陸續(xù)公布,再到民法典出臺,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會對民法的教與學產(chǎn)生直接的影響。
3月20日春分時節(jié),面對記者,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兼副秘書長孟強,擁有一個四口之家的“80后”教授,談起民法典的編纂出臺和自己這10年的成長,感慨萬分。
10年前的2012年,身為一名站上講臺不久的青年教師,孟強在講授民法學時,會介紹我國的法律淵源,尤其是民法的淵源,會講述一部部單行法的由來,也會講述我國前幾次民法典編纂的經(jīng)歷,但并不敢奢望我國能很快頒布民法典——幾代民法學人為之奮斗而不得。此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jīng)形成”的宣布,讓當時民法學界擔心:是不是國家不再計劃編纂民法典了?
讓民法學者為之一振的是,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2020年5月,民法典表決通過。
“從黨中央提出編纂民法典到表決通過民法典,總共跨越7個年頭?!泵蠌娬f,他也從“三十而立”到“四十不惑”,從一名青年教師成長為一名“半資深”的中年教師,從講師到教授,講授了10多年的民法課程,深切感受到了民法典頒布的完整過程和對民法教學的影響。當然,作為一位堅持在一線教授民法學的教師,趕上我國民法法典化的時代,“能夠見證這樣一部偉大法典的誕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2017年9月,孟強的專著《信托登記制度研究》獲中國法學會第四屆“中國法學優(yōu)秀成果獎”專著類二等獎;2018年1月,孟強入選北京市法學會“百名法學英才”;2021年7月,入選全國普法辦“八五”普法民法典講師團成員。
當教師遺憾沒有民法典
單行法難體現(xiàn)立法水平
2010年7月,孟強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博士學位,隨后進入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成為一名教師。
這樣的身份轉(zhuǎn)變對他來說并不難,因為在讀研究生期間,他就已經(jīng)輔助老師給本科生講過完整的法學課程。但真正以教師身份站到講臺上,他還是有一絲生澀和緊張,“所以不知不覺就講得太快了,一股腦把備課內(nèi)容全講給學生,也沒有互動交流的環(huán)節(jié),后來學生反饋說,那堂課聽起來如云山霧罩”。
孟強記得,第一學期,學校給他安排的課是民法學的專業(yè)課和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基礎(chǔ)的選修課,后來他又陸續(xù)講授公司法學、民商法原著選讀等課程。
上課多了,和學生交流多了,慢慢就知道了學生的學習狀況和想法,他調(diào)整教學方式和授課速度,設(shè)置提問環(huán)節(jié)引導學生思考,給學生講有意思的案例吸引學生關(guān)注司法實踐和社會生活。
“再后來,從學生在教室中選擇座位的位置,就能大概猜測出學生愿意為課程投入的時間和精力,從學生的眼神中,就能大概看出他們是否理解了講課的內(nèi)容?!泵蠌娦Φ?。
圖為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居楊 攝
作為一名民法學人,孟強當時在給學生講課時,總有些許遺憾,那就是我國還沒有一部與時代相適應(yīng)的民法典,在介紹大陸法背景知識時,在介紹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等代表性的民法典時,無法從“比較法”回到“本國法”,因為我國還沒有形式意義上的民法典,而只有數(shù)部單行法構(gòu)成實質(zhì)意義上的民法。
其時,在民事立法領(lǐng)域,我國已經(jīng)頒布了民法通則、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等基本法律,特別是在2007年3月頒布物權(quán)法、在2009年12月頒布侵權(quán)行為法,民事法律基本完備。
“但這并不意味著單行法的疊加就足以應(yīng)對調(diào)整民事法律關(guān)系的重任,僅僅有單行法,是與民法作為市場經(jīng)濟基本法的地位不符的?!敝袊穹▽W研究會會長王利明教授曾公開撰文呼吁制定民法典,認為單行法不能取代民法典的編纂。
一次課堂上,孟強問學生,在網(wǎng)絡(luò)時代,需要查法條時,如果上網(wǎng)一搜,就能很方便地搜到一個個法條,那么是不是就不用再大費周折編纂民法典了?確實有同學覺得,網(wǎng)上能搜到法條的話,好像不制定民法典也可以。
他鄭重地向?qū)W生們講述了法典化的意義:即便單行法能夠覆蓋全部民法領(lǐng)域,并且能夠輕松搜到法條,但查到的法條也未必能直接適用于案件,或者說司法工作并不會因此更加容易,因為法律之間很可能存在相互沖突,法條越是分散凌亂,就越可能顧頭不顧尾、互相打架。如果有了一部民法典,里面有總則,有分則;分則里面又有小的總則和分則,就能對法條進行體系化的整合,從而盡可能地消除法律內(nèi)部的沖突。此外,有了民法典,解釋條文時可以進行文義解釋、體系解釋、整體解釋,再加上基本原則和概括條款的功能,就可以讓法律的適用范圍和時間無限擴大?!耙恍┏墒烀穹ǖ鋭虞m長達一兩百年的生命力,就是這么來的。”
孟強告訴記者,法國在拿破侖時代頒布法國民法典,德國在20世紀初頒布了德國民法典,民法典是市場經(jīng)濟的基本法,也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新中國成立以來,包括佟柔、江平、王家福、魏振瀛等老一代民法學人一直在推動我國頒布民法典。
孟強說,當時的民事立法狀況也并不盡如人意,無法代表我國的民事立法水平。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民事基本法律,但這些法律出臺的時間跨度太久,比如民法通則頒布于1986年,侵權(quán)責任法頒布于2009年,二者相隔23年,其間社會變遷太快,部分法律已經(jīng)不適應(yīng)社會發(fā)展。
黨中央提出編纂民法典
分量重如山岳振奮人心
民法學界持續(xù)呼吁國家制定民法典。
2011年6月,作為一名青年學者,孟強參加了在貴州省貴陽市舉辦的“2011海峽兩岸民法論壇——第九屆民法典學術(shù)研討會”,聽與會學者探討我國民法總則等問題。一個月后,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年會在吉林省長春市舉行,與會學者研討的是民法典與民法方法論、人格權(quán)立法問題等。
2012年5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第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南京師范大學召開,會議的議題多與民法典有關(guān)。在大會主題報告環(huán)節(jié),王利明作了主題為《人格權(quán)法立法若干重大疑難問題》的報告。王利明還在會上說,中國民法學研究會須“積極組織民法學者在民法典制定過程中充分發(fā)揮專家立法的作用,為民法典的早日出臺和民法典的科學化奉獻力量”。
2013年9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年會在西南政法大學召開,孟強在會場注意到,由于遲遲沒有制定民法典的消息,與會者的心情普遍有些沉重。彼時,王利明在會上說,民法典尚未出臺,民事立法任重道遠,民法學者應(yīng)當團結(jié)合作,繼續(xù)呼吁。
圖為2016年8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在湖南長沙召開民法總則立法研討會。 (資料圖片)
孟強回憶說,聽到這句話,不少與會學者頻頻點頭,互相交流,贊同呼吁制定民法典。
2014年9月14日,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國民法學研究會主辦的“中國民法典編纂學術(shù)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召開,與會者有江平、魏振瀛、王利明、孫憲忠等民法學家,大家一致呼吁“加快民法典制定”。
在會場聽到民法前輩的呼吁,孟強心潮澎湃。
同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2014年年會在湖南省長沙市舉行,與會學者表達心聲稱,制定民法典可以說是幾代民法學人的期盼和夢想,民法學界需要共同呼吁民法典早日問世,尤其是我們需要積極建言獻策,為制定一部科學的、先進的、符合中國國情的民法典作出自己的努力。
終于,振奮人心的消息傳來——2014年10月23日,黨的第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guān)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在“加強重點領(lǐng)域立法”中指出,“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shè),編纂民法典”。
當天傍晚,正在下班路上的孟強得知消息后欣喜若狂,剛好那段時間因為一些事情多次拜訪魏振瀛老師,想到老人家年歲較高,深居簡出,獲取消息可能不是太便利,或許還未得知這一最新消息,于是立刻打電話告知老人家這一消息:“魏老師,民法典要編纂啦!”
孟強回憶說,電話另一頭,老人家連著反問幾句“是嗎?是嗎?”得到確認之后用力說道:“太好了!”
在孟強看來,這是黨中央對學術(shù)界關(guān)于制定民法典熱切呼吁的肯定答復(fù)和積極回應(yīng),我國就此開啟了新一輪民法典編纂的熱潮。民法學者互相傳遞信息,互相交換意見,對民法典充滿了期待。
香山腳下三天閉門會改稿
起草民法總則草案專家稿
在落實黨的決議過程中,根據(jù)分工安排,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負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國務(wù)院法制辦、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法學會5家單位配合協(xié)作,一起完成編纂民法典的任務(wù)。
2015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民法典編纂工作協(xié)調(diào)小組會議,宣布啟動民法典的編纂工作。
孟強記得,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在2015年初啟動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起草工作,2015年4月10日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
接著,孟強參加了由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秘書長王軼組織的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團隊,團隊起草了學者建議稿,并且多次開會修改。有一次,為了提高效率,集中攻關(guān),民法學研究會決定在北京市香山腳下一個賓館閉門集中研討3天,采取逐條討論的方式“推稿子”,爭取把稿子打磨得更好。
其中,在討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起點時,此前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是10歲,學界認為隨著社會的發(fā)展,這個年齡需要提前,但對于提前到幾歲,尚無定論。一個可借鑒的立法例是德國民法典,其中規(guī)定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起點是7歲,不少學者也認為可以采納7歲的起點。會上孟強提出,德國民法典是100年前的立法,我國規(guī)定義務(wù)教育從6歲開始,現(xiàn)在小孩也比過去發(fā)育得快,認知能力明顯比過去高,不少孩子6歲已經(jīng)有零花錢、壓歲錢了,可以考慮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起點規(guī)定為6歲。
圖為2015年6月,孟強在研討會上發(fā)言。 (資料圖片)
孟強的提議得到與會者的贊同,形成的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規(guī)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起點是6歲。后來提交立法機關(guān)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也規(guī)定“不滿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這一規(guī)定一直保留到三審稿。在全國兩會上代表們正式審議民法總則(草案)時,有些代表擔心年齡過低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財產(chǎn)權(quán)保護,所以最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起點被調(diào)整為8歲。
對于這一細節(jié),王軼曾在民法總則草案的研討會上打趣道,草案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起點下調(diào)到6歲,“是小孟的功勞”。而民法總則頒布后,孟強也跟王軼打趣說,“可惜最終沒有被采納”。
在閉門開會改稿期間,與會學者集中精力逐條討論,十分辛苦,最后一天會議結(jié)束時,孟強并不善飲酒,但卻拿出提前帶來的一壇3斤裝的白酒請大家喝,結(jié)果“好幾個人喝多了,乘興而歸”。
2015年6月24日,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作為立法參考。
與此同時,中國法學會作為5家參與單位之一,在2015年4月成立了民法典編纂項目領(lǐng)導小組,孟強也參加了秘書處的聯(lián)絡(luò)工作,并參加了分編編纂的課題組。各個分編課題組都拿出了學者建議稿,提交給立法機關(guān)參考,有不少內(nèi)容為立法機關(guān)所吸收采納。
此外,國內(nèi)多家單位和多位學者針對民法總則或分則,完成各自的專家建議稿并提交給立法機關(guān)參考。一時間,民法學界忙碌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之中。
2016年3月,時任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發(fā)言人傅瑩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jīng)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全面整合民事法律。同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同年10月和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三讀”立法程序進行審議修改。2017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孟強清晰地記得,當時表決民法總則的照片廣為流傳,那是在人民大會堂會場,巨大藍色顯示屏上是民法總則的表決結(jié)果:贊成2782票,反對30票,棄權(quán)21票。
為民法典編纂建言獻策
高票通過感到歡欣鼓舞
民法總則頒布后,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立即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辦了學術(shù)研討會,學界議題集中于民法典的分則該如何編纂。
“但實際上,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完成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之后,就開始投入民法典分則各編的編纂研究工作。”孟強說。
那段時間的民法學年會,大會主題幾乎都與民法典編纂有關(guān),2015年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與編纂民法典”為主題,2016年以“民法典編纂的理論與實踐”為主題,2017年以“民法總則的解釋適用與民法典分則編纂”為主題……
2016年6月,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lǐng)導小組和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召開民法典編纂工作會議,民法典分則各編的起草工作全面啟動。
孟強介紹說,民法總則頒布后,剩下的3年時間需要完成所有分則各編,而分則各編大部分有現(xiàn)行法律作為支撐,主要工作就是對相關(guān)法律進行修訂;只有人格權(quán)編是全新部分,需要起草。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民法典分則各編期間,孟強參加了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組織的多場研討會,為民法典編纂建言獻策。
2015年10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組織撰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quán)法編專家建議稿(征求意見稿)》提交年會討論。
孟強回憶說,王利明老師此前已經(jīng)多次撰文提出,我國民法典應(yīng)以民法通則第五章第四節(jié)的規(guī)定為依據(jù)和基礎(chǔ),以獨立成編的形式制定和發(fā)展我國的人格權(quán)法。
王利明認為,傳統(tǒng)民法存在著“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而人格權(quán)法單獨成編恰好彌補這一缺陷,且充分彰顯了人文關(guān)懷的價值理念,是充分保障人格權(quán)、維護人格尊嚴,保護公民基本人身權(quán)利的需要。
在2015年年會上,中國民法學研究會以研究會的名義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quán)法編專家建議稿(征求意見稿)》,總計107條。
2017年7月,孟強到湖北省武漢市參加民法典·人格權(quán)法暨合同法立法研討會。其間,全體與會學者、專家們就如何應(yīng)對科技發(fā)展對人格權(quán)保護的挑戰(zhàn)、如何理解一般人格權(quán)、如何劃分人格權(quán)權(quán)利類型等人格權(quán)立法面臨的問題取得了若干共識。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保護人民人身權(quán)、財產(chǎn)權(quán)、人格權(quán)”。隨后,民法典·人格權(quán)編(草案)起草步伐加快。
2018年3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布民法典·人格權(quán)編(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6個分編的排序依次是物權(quán)編、合同編、人格權(quán)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quán)責任編。孟強注意到,隨后一年多時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各分編草案進行拆分審議。
2019年12月,已經(jīng)出臺實施的民法總則同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合體”,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879票贊成、2票反對、5票棄權(quán)。
孟強回憶,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的全國兩會推遲到5月底召開,民法典高票通過當日,民法學界幾乎都在關(guān)注會議的情況,上半年因為疫情改為上網(wǎng)課,當時他正在學校備課,在民法典高票通過的時刻,消息傳出,大家歡欣鼓舞。
他笑著對記者說,民法典通過后,之前的民事單行法全部失效,因此不少法律人戲稱“畢生所學,毀于一旦”。
對民法典進行解釋和解讀,是當年的重要任務(wù),孟強也參加了一些民法典釋義書籍撰寫任務(wù),努力學習和理解民法典。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駛?cè)肟燔嚨馈V醒胫贫送七M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路線圖,尤其是民法典的編纂完成,讓我感受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健全完善?!泵蠌娬f。
后記
采訪最后,記者問孟強,民法典實施后,有何感想?孟強思索了一會兒說,主要有三個方面:
民法典的編纂完成,補齊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一個重大缺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基石更加牢固,也意味著這一代民法學人完成了應(yīng)該完成的任務(wù),對歷史有了一個交代,對老一代民法學家的期盼有了一個交代,身處其中深感榮幸。
民法典的編纂完成,新的相關(guān)法律和司法解釋不斷頒布,作為一個法律人,舊的知識還沒有完全掌握,新的知識相繼產(chǎn)生,給人帶來知識更新的焦慮感和巨大的壓力感。民法典具有體系性,有時貌似不相關(guān)聯(lián)的制度分布在不同分編中,但一旦深究,就會發(fā)現(xiàn)其中隱藏的理論關(guān)聯(lián),讓人壓力倍增。
民法典的編纂完成,使隨身帶一本民法典成為可能。一個學民法的人、一個法律人,應(yīng)該隨身帶一本民法典,時不時拿出來翻翻。現(xiàn)在我上民法課,第一節(jié)一定告訴同學們必須隨身帶一本民法典。記得民法學界的老前輩馬俊駒十幾年前在清華大學做講座,談到民事立法時說:“同學們,你們將來也許能趕上民法典頒布,到時候你們書包里就可以裝一本民法典,多幸福啊。”我跟同學們說:“不少同學上民法課還沒有準備好一本民法典隨身帶著,千萬不要把攜帶民法典看成是一種負擔,你們不知道我們的民法典得來有不易,以后上課必須帶上民法典?!?/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