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指導下,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繼1600余位書法家參與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部1260條法條之后,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自然資源部法規(guī)司、自然資源部書畫研究會和北京昌平書法家協(xié)會,將筆端對準土地管理“一法一條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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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從事開發(fā)經營,興辦企業(yè)。
釋義:本條是關于被征地農民安置的倡導性規(guī)定。立法鼓勵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為被征地農民提供長遠生計方面的保障,體現(xiàn)了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精神。
——自然資源部法規(guī)司 王勝娜
劉強,湖南省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