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章寧旦 通訊員 何祥振 王建兵
近日,廣東省連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對“犁庭4號”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該涉黑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周建力,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七項罪名,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2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0年,并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年底開始,周建力與曾細鵬、朱愷倫、脫偉林、張容志等人創(chuàng)建“虎幫”,并通過網(wǎng)絡平臺拉攏、招募、吸收多名未成年人加入該組織。此后,周建力指使組織成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暴力違法犯罪活動,傳播“以暴制暴”“未成年人犯法不受追究”等錯誤思想,以教唆、引誘、脅迫等方式繼續(xù)發(fā)展眾多未成年人為組織成員,逐步形成一個有四代成員、骨干成員固定、層級關系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涉黑組織通過“入幫”宣誓、建立幫規(guī)、施行獎懲等方式控制成員、樹立權威;憑借非法手段為他人解決爭端,謀取“出場費”“善后費”,并向組織成員收取“保護費”;通過販賣毒品、經營店鋪等方式獲取非法利益。其后,將攫取的非法利益用于豢養(yǎng)組織成員,維系組織生存發(fā)展等。
據(jù)悉,該涉黑組織排除異己、無事生非、肆意橫行,欺壓、殘害連州市區(qū)初中生群體,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等數(shù)十起犯罪活動和違法行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并致數(shù)十名被害人轉學、輟學,對在連州市區(qū)內學習生活的少年群體形成了較強的心理強制,嚴重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危害社會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