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jù)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周述宜,湖南省茶陵監(jiān)獄警察,三級警長。
作品入展第四屆湖南省國家公務員書法作品展、第二屆湖南篆刻藝術展、“絲綢之路”全國篆刻展,入選萬印樓當代國際篆刻精英收藏工程 。獲全國法治書畫攝影展書法二等獎,并在湖南省政法系統(tǒng)書畫詩詞攝影作品展中多次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