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劉燦銘,江蘇省書法家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民盟江蘇省委副主委,江蘇省政協常委,江蘇省文聯委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楷書委員會委員,江蘇省現代書法研究院院長,民盟中央美術院副院長,中國美術學院書法博士。
作品入選全國第五、六、七、八屆書法篆刻展,并獲第五屆書法篆刻展“全國獎”。入選全國第四、六、七、八屆中青年書法篆刻家作品展,其中第四、六屆獲獎。作為特邀作品入展全國第十一、十二屆書法篆刻展。作品多次被中國美術館、江蘇省美術館等機構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