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案說綜治中心規(guī)范化建設
□ 本報記者 蔡長春
□ 本報見習記者 屈昱慧
隨著交通事業(yè)的蓬勃發(fā)展與人民生活品質的提升,機動車、非機動車數量及道路里程均迅速增長,人民群眾出行需求持續(xù)增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也隨之頻發(fā)。
面對這一形勢,各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以下簡稱綜治中心)主動靠前,建強聯動調解機制,破解交通事故糾紛處理難題,既保障了道路暢通有序,又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為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提供了有力支撐。
三級聯調
【案情經過】2021年4月15日,湖北省天門市黃潭鎮(zhèn)發(fā)生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危湖村村民曹某開車撞傷了馬家直河村村民謝某兩歲半的女兒,導致其腿部嚴重受傷。事故責任認定后,法院依法判決曹某需向謝某支付賠償款。然而,判決生效后,曹某未按照判決要求履行賠償義務,導致受害方合法權益無法及時兌現,雙方矛盾逐漸激化。謝某多次找曹某溝通無果后,于2024年10月向黃潭鎮(zhèn)綜治中心尋求幫助,希望通過有效途徑解決賠償糾紛。
【主要做法】接到謝某求助后,黃潭鎮(zhèn)綜治中心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解專班,啟動“鎮(zhèn)、村+政法單位”三級聯調機制,分步驟化解當事雙方矛盾。
綜治中心一邊通知兩村書記分別與謝某和曹某進行溝通,了解事故的詳細經過及矛盾焦點;一邊主動聯系法院、司法所等政法單位,召開協調會,明確各方職責:綜治中心負責統籌協調,法院和司法所負責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yè)支撐。
基于前期掌握的情況,調解專班采取“先情后理、情理結合”的調解策略:調解專班找到曹某親屬,通過他們引導曹某換位思考,理解受害方的實際困境,通過多方努力,曹某提出了降低賠償金的想法。在征求謝某的意見后,專班人員迅速組織矛盾雙方就賠償金額、方式、支付期限等進行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2024年11月5日,雙方在綜治中心簽訂了調解協議。
【工作心得】時任黃潭鎮(zhèn)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楊梓根:這起糾紛的順利化解得益于黃潭鎮(zhèn)綜治中心創(chuàng)新的“鎮(zhèn)、村+政法單位”三級聯調機制,這一機制打破了部門壁壘,整合了鎮(zhèn)、村基層組織的群眾工作優(yōu)勢與政法單位的法律專業(yè)優(yōu)勢,形成“信息共享、責任共擔、協同發(fā)力”的化解合力,為復雜糾紛的快速解決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們同時在調解過程中融入普法教育,讓當事人明確法律底線和自身權利義務,從源頭上減少抵觸情緒,推動糾紛從“強制履行”向“主動履行”轉變,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事心雙解
【案情經過】2024年1月,張某和妻子來到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qū)紀家街道綜治中心尋求幫助。2023年9月,張某與妻子駕駛兩輪摩托車與鄒某駕駛的四輪農用車相撞,致張某及妻子腿骨骨折。交警部門認定鄒某負事故主要責任,張某負事故次要責任。張某及妻子住院花費12.5萬元,要求鄒某賠償全部醫(yī)療費用,鄒某因經濟困難無法支付,且車輛無商業(yè)保險,雙方就賠償事宜產生爭議,一直無法解決。
【主要做法】接到張某等人的求助后,紀家街道綜治中心常駐調解員第一時間調查事故情況,走訪知情村民,與交警部門溝通獲取詳細認定資料。以“背對背”方式和事故雙方進行深入交談后,了解到張某因受傷和家庭經濟困境堅持索要全額賠償,鄒某經濟困難且有30多萬元外債,最多能拿出5萬元進行賠償。
了解雙方情況后,調解員召集雙方“面對面”調解,為雙方解讀相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對自身法律責任有了清晰認識后,情緒逐漸平穩(wěn),調解員趁機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向雙方說明對方存在的困難。當再次安排雙方面對面交流時,雙方均放下對立情緒,理性思考解決方案。最終,鄒某愿意賠償6萬元,張某同意分3年償還以緩解鄒某壓力。
【工作心得】紀家街道綜治中心負責人李春明:我們調解矛盾糾紛一直遵循“事心雙解”導向,以法為據,循法而行,將法、理、情貫通融合。遇到矛盾糾紛,我們一方面根據群眾訴求確定矛盾化解方案,全面調查矛盾來龍去脈,找出問題關鍵,了解雙方立場和困難,秉持公正公平原則,依法依規(guī)調處。另一方面注重多方協作,充分整合村委會、司法所、派出所等資源,同時與各職能部門積極溝通協調,對群眾訴求事項快速反應,確保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妥善化解。
雙軌融合
【案情經過】2024年10月,甘肅省肅北蒙古族自治縣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胡某駕駛貨車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趙某相撞,造成趙某十級傷殘。經交警部門認定,胡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fā)生后,胡某第一時間將趙某送醫(yī)救治,并墊付了部分醫(yī)療費。然而,雙方就后續(xù)賠償金額問題始終無法達成一致。2025年3月,趙某向肅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肅北縣法院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依據“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將案件分流至肅北縣綜治中心進行調解處理。
【主要做法】面對這起歷時近半年的賠償糾紛,肅北縣綜治中心充分發(fā)揮“中樞調度”功能,立即啟動“中心吹哨、部門報到”聯動機制。綜治中心“吹哨”后,迅速組建由綜治中心常駐調解員主導、交警部門固定證據、法律援助律師提供法理支持、法院法官進行業(yè)務指導的專業(yè)調解團隊。
調解團隊召開聯席會議,系統梳理出包括傷殘等級賠償標準、后續(xù)治療費用、誤工時長認定等5項爭議核心。調解員采取“背靠背溝通+聯合聽證”雙軌模式,先后開展3輪情緒疏導與釋法說理,并組織多方參與的聯合聽證,就爭議事項逐一進行專業(yè)辯論和事實澄清。借助交警事故認定、律師法律釋義和法官訴訟指引,團隊對調解優(yōu)勢與訴訟風險作出客觀對比,有效引導當事人回歸理性協商。
在調解團隊的專業(yè)引導和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胡某分期支付趙某賠償款共計9萬元。為確保協議效力,綜治中心同步啟動司法確認程序,由法院審查后出具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的法律文書,調解員后續(xù)進行定期回訪,確認協議履行到位,實現糾紛實質性閉環(huán)化解。
【工作心得】肅北縣綜治中心主任于鐵忠:我縣深化“訴調對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通過“聯席研判+專業(yè)介入+司法確認+回訪落實”的閉環(huán)工作模式,不僅高效化解了賠償爭議,更增強了群眾對非訴解紛渠道的信任感和認同感,切實做到了“化解一件、引導一片”。
編輯:申旭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