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本次常委會會議于12月21日下午對科學技術普及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分組審議。普遍認為,修訂草案已經比較成熟,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同時,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于12月22日下午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的審議意見,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司法部、科技部、中國科協(xié)有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修訂草案是可行的,同時,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有的常委委員提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統(tǒng)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科普與教育科技人才事業(yè)發(fā)展密切相關,建議增加規(guī)定,充分發(fā)揮科普在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事業(yè)發(fā)展中的作用。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
二、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三十二條對國家部署實施新技術領域重大科技任務組織開展科普作了規(guī)定。有些常委委員提出,一些重大科技任務可能涉及國家秘密,建議增加有關保密的規(guī)定。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本條修改為:“國家部署實施新技術領域重大科技任務,在符合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可以組織開展必要的科普,增進公眾理解、認同和支持?!?/p>
三、有些常委委員提出,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四十四條對現行科學技術普及法第二十三條的修改,一定程度弱化了科普經費保障制度,與本次修法遵循的促進和加強科普工作的原則不盡一致,建議修改完善。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本條修改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科普經費列入本級預算,完善科普投入經費保障機制,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順利開展?!薄案骷壢嗣裾嘘P部門應當根據需要安排經費支持科普工作?!?/p>
經與有關方面研究,建議將修訂后的科學技術普及法的施行時間確定為公布之日。
此外,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還對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修訂草案修改稿已按上述意見作了修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修訂草案修改稿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4年12月24日
編輯: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