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旻 本報通訊員 封昱彤 張瑾瑤
圖為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qū)人民法院邵伯人民法庭副庭長胡買梅(右三)就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向當事人釋法明理。
癸卯年臘月二十九,在大家都滿心歡喜迎接春節(jié)闔家歡樂的時刻,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qū)人民法院邵伯人民法庭副庭長胡買梅依然忙碌著。
“老周,不要著急,聯(lián)系上了被告的兒子,感覺還錢很有希望!”“小楊,我也一直在跟你分析利弊,抓緊把錢還上,從長遠來說對你們雙方都是好事兒?!焙I梅在分頭努力做著工作。
趕上過年被告兒子要回來了,得抓緊這個機會解決問題,胡買梅心想,不然就會讓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要不回錢,另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臨老成了“老賴”。
時間回到幾個月前,胡買梅分到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看似一件涉案金額才1萬余元的“小案件”,沒想到辦理起來會如此的繁雜曲折。
丁伙鎮(zhèn)被譽為花木之鄉(xiāng),經(jīng)營花木的個體戶眾多,老周就是其中之一。老周的花木銷往全國各地,2008年,常年向他購買花木的山東臨沂楊某有一筆3萬余元的貨款遲遲沒結,后經(jīng)過討要,楊某支付2萬余元,還有1萬余元貨款沒有支付,出具欠條后,老周再次討要時發(fā)現(xiàn)楊某原來的地址拆遷,聯(lián)系方式也全部換了。由于無法找到楊某,老周在2023年11月底將楊某訴至江都區(qū)法院。
胡買梅剛接手案件時就發(fā)現(xiàn)很棘手。只知道被告的名字、籍貫,剩下所有信息一概不知,找人無異于大海撈針,怎么找到楊某?胡買梅費了不少心思。先是運用丁伙鎮(zhèn)“網(wǎng)格法庭”查人找物優(yōu)勢,與轄區(qū)公安機關數(shù)次聯(lián)系,確認楊某原居住地址拆遷安置處后,請江都區(qū)法院送達組協(xié)助送達訴狀副本至被告楊某,就這樣,送達組在信息不全的情況下開啟了一千多公里說走就走的“旅程”。
送達組到達安置小區(qū)后,立刻兵分三路開展工作。在小區(qū)內從保安到居民,見一個問一個,但他們都表示不認識楊某,一籌莫展之際,戲劇性的一幕出現(xiàn)了。
在送達組問到一位坐在輪椅上曬太陽的老人時,旁邊的阿姨突然支支吾吾起來,大爺則沉著臉默不作聲,奇怪的氛圍讓經(jīng)驗豐富的干警迅速反應過來,趕忙詢問這名老人是不是就是楊某。眼見瞞不過去,老人只得承認了。就這樣,雖然一波三折,但材料最終送到了被告楊某手中,同時也與被告建立了聯(lián)系,案件終于可以推進下去了。
但還沒等胡買梅松一口氣兒,新的難題又來了。
原來楊某已處于癱瘓狀態(tài),年紀也大了,自認為時日無多,便拒不還錢。胡買梅決定雙管齊下。她找到了楊某的兒子小楊,因涉案金額不大,解決該糾紛的最好方式就是小楊幫助父親還掉這筆錢,但溝通后,小楊表示不會替父親還錢。而另一邊老周求“款”心切,一直希望盡快審結此案。胡買梅向老周闡明該案件現(xiàn)實情況,告知他一判了之并不意味著能執(zhí)行到位。針對小楊,則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闡明其父親成為“老賴”對本人及家庭將產生的不良影響。為了能促成糾紛解決,即使是大年二十九,胡買梅依然堅持與小楊溝通,這份毅力打動了小楊,小楊表示開年上班就幫父親還上欠款。
年后開工第二天,因當事人雙方身處兩省,為給當事人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務,胡買梅通過線上開庭方式,讓雙方跨越空間地域握手言和。小楊代替父親給付老周1萬元,老周選擇撤訴,至此,案子歷經(jīng)幾個月的曲折終于實現(xiàn)了事了人和。
編輯:李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