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體育法》,規(guī)范航空體育運動管理,保障航空體育運動安全,促進航空體育事業(yè)發(fā)展,體育總局對《航空體育運動管理辦法》(1991年國家體委令第15號發(fā)布)進行了修訂。為充分了解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提高立法質(zhì)量,現(xiàn)將修訂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可在2023年4月21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ǎng)(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東城區(qū)體育館路2號國家體育總局政法司(郵政編碼:100061),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航空體育運動管理辦法意見反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lisang@sport.gov.cn。
國家體育總局
2023年3月20日
編輯:邢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