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各級機關、單位及其領導干部、工作人員接受群眾監(jiān)督、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途徑。
2022年5月1日,《信訪工作條例》正式施行。今年5月是《條例》施行一周年,為進一步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這部條例,在全社會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huán)境,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后,法制日報社聯合國家信訪局,將筆端對準《信訪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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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工作條例第十四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是開展信訪工作的專門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轉送、交辦信訪事項;
(二)協(xié)調解決重要信訪問題;
(三)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綜合反映信訪信息,分析研判信訪形勢,為黨委和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指導本級其他機關、單位和下級的信訪工作;
(六)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責任的建議;
(七)承擔本級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各級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以外的其他機關、單位應當根據信訪工作形勢任務,明確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參照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職責,明確相應的職責。
李騫,曾任遼寧省委副秘書長、省信訪局局長。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