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指導下,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福祉,事關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20周年,也是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實施一周年。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以來,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靠法治力量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為推動安全生產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氛圍,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之后,法治日報社聯合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guī)司、中國應急管理報社,將筆端對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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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公開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釋義:本條是關于依法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的規(guī)定。推行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性制度。此次修改根據黨中央要求和新的形勢任務需要,增加了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的規(guī)定。依法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需要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過梳理、編制權責清單,全面履行核心職能,切實發(fā)揮權責清單的基礎性制度作用,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協同合作、運轉高效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侯松濤,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學員管理部學員十隊政治教導員(大隊級正職,七級職員)。
編輯:薛金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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