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民法典第十七條
作者:故宮博物院原副院長 謝方開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作品:民法典第二十三條
作者: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 相國軍
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作者: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席小鴻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yīng)當樹立優(yōu)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shè)。夫妻應(yīng)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guān)愛;家庭成員應(yīng)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guān)系。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作者:山東省青島市南區(qū)書法家協(xié)會副主席 鐘文龍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教育和保護的權(quán)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教育和保護的義務(wù)。
作品:民法典第二十條
作者:中國駐老撾大使館原武官 侯振山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
作者:中國行草書法研究院副院長 姚義建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cè)税l(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quán)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gòu)有權(quán)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編輯:劉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