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鶴霖 王家梁
“現(xiàn)在,我們夫婦破鏡重圓啦,還重新領了結婚證。謝謝檢察官,給你們添麻煩了……”近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縣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對一起冒名婚姻登記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案件回訪時,當事人小林夫婦向檢察官表達了感激之情。
原來,2003年,小麗與小林戀愛后準備結婚,但小麗未達到法定婚齡,無法辦理結婚登記。她于是瞞著姐姐小玉,冒用小玉的身份信息,同小林到民政部門辦了結婚證。
婚后,兩人生育了二子一女。但后來,因雙方都外出打工,異地而居,常因瑣事爭吵,甚至相互猜疑。最終,小林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法官跟我講,因為這是冒名婚姻登記,起訴對象不對,法院無法處理。我到民政局,他們又說只能撤銷受脅迫的婚姻登記,我與小玉之間不存在受脅迫,他們撤不了?!彪y以撤銷的婚姻登記讓小林頭疼不已。
小林無奈之下求助于三穗縣檢察院。
檢察官通過調查,認為該案符合“兩高兩部”《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情形,可建議民政局撤銷冒名婚姻登記。
同時檢察官認為,不能簡單地就案辦案機械執(zhí)法,因為小林、小麗共同生活十多年,并育有3個子女,如果就此一拍兩散,將不利于3個孩子的健康成長,也會毀了一個完整的家庭。
為找準問題癥結,檢察官對小林的申請監(jiān)督材料進行核實,對在外務工的小林、小麗、小玉多次致電詢問,了解各自真實想法。經走訪核查,檢察官發(fā)現(xiàn)小林、小麗的感情并未真正破裂,根本癥結在于二人缺乏交流、相互猜疑,此案尚有化解希望,雙方也有和好可能。
因此,檢察官分別從法律規(guī)定、家庭責任、子女教育和分手后果等方面,向小林、小麗反復釋明法理,勸導二人互相體諒,換位思考。為推動矛盾妥善解決,檢察官召開遠程聽證會,小林、小麗連同小林的委托代理人、民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參加。
通過檢察官和聽證員循循善誘,小兩口解開了心結。
之后,三穗縣檢察院向民政部門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撤銷小林、小玉的冒名婚姻登記。檢察建議發(fā)出后,檢察官持續(xù)跟進辦理進展,協(xié)調決定書送達等問題,督促民政部門盡快辦理。該縣民政部門隨后作出決定,撤銷了小林與小玉之間的冒名婚姻登記。
案件辦結后,檢察官心系小林、小麗的感情問題,建議兩人到同個城市務工,小林、小麗接受了檢察官的意見。幾個月后,檢察官通過電話回訪了兩人,了解他們在外務工情況,引導二人盡快辦理結婚登記。
今年年初,回家過年的小林、小麗來到三穗縣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
編輯:張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