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檢察機關的幫助,有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這張‘護身符’,再也不用提心吊膽了?!比涨埃笔”O(jiān)利市檢察院檢察官對曾被家庭暴力困擾的王女士進行回訪,王女士感激不已。
今年2月,王女士向監(jiān)利市婦聯(lián)和該市法院求助。她與李某共同生活在一起,經常遭受李某的毆打、謾罵等暴力行為。在最近一次爭吵中,李某對王女士拳腳相加,致使其身體多處受傷。王女士報案后,李某被拘留。盡管如此,王女士仍整日擔驚受怕,遂向相關部門求助。
但該案不同于一般家暴案件,受害人王女士與施暴者李某離婚多年。鑒于這一特殊情況,根據2022年12月監(jiān)利市婦聯(lián)、市法院與市檢察院建立的檢察監(jiān)督與特殊群體權益保護信息互通銜接機制,該市婦聯(lián)和法院將該線索移送檢察機關。
監(jiān)利市檢察院受案后,調取王女士離婚訴訟案卷材料,聯(lián)系辦案法官了解矛盾調處過程,并審查派出所接警記錄等證據,對案件進行了全面了解。經查,2019年,王女士因家庭暴力與李某協(xié)議離婚??紤]到兩個孩子的教育問題,離婚后二人仍居住在一起,“離婚不離家”。但在此后的共同生活中,李某的暴力并未終止,王女士身心遭受嚴重摧殘,精神極度抑郁。
判定王女士的情況是否屬于反家庭暴力法的保護范圍,是檢察機關能否支持王女士向法院成功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關鍵。檢察官認為,反家庭暴力法第37條規(guī)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guī)定執(zhí)行?!蓖跖颗c李某離婚后長期共同生活,一起撫養(yǎng)孩子多年,屬共同生活人員,符合“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定義。此外,婦女權益保障法再次擴展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范圍,不再限于家庭成員,在更大范圍內為受害群體提供了權利救濟的依據。
據此,監(jiān)利市檢察院決定支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訴訟。今年3月,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禁止被申請人李某毆打、威脅申請人王女士;禁止被申請人李某騷擾王女士及其相關近親屬。案件辦結后,檢察官、法官與當地司法所及村委會工作人員一同對李某進行家訪,向李某及其家人釋法說理,明確指出家暴行為的違法性,嚴厲禁止實施家暴行為,并表示將定期回訪了解情況。
(蔣長順 王夢元)
編輯:孫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