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法院對藍某等4人敲詐勒索案作出一審判決。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一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1.5萬元至3000元。
2021年3月至7月,藍某等人使用手機等工具,通過微信等聊天軟件冒充年輕貌美女性,虛構提供性服務的事由,欺騙對方錢款。通過各種聊天工具冒充年輕貌美女性引誘被害人進行裸聊,發(fā)送木馬程序以竊取被害人的手機通訊錄。在裸聊過程中誘使被害人露臉和生殖器并錄制視頻,隨后以“向通訊錄人員公布裸聊視頻”等手段要挾被害人,索取被害人錢款。
藍某等人有預謀有組織地實施多起敲詐勒索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藍某為首要分子、其余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以藍某的住處為據(jù)點,利用電信網(wǎng)絡平臺,短時間密集作案36次,被害人共計23人,涉案金額共計26萬余元,其中既遂金額為13萬余元,對網(wǎng)絡空間及現(xiàn)實社會均造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綜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垩涸诎傅淖靼腹ぞ?手機63部、電腦2臺,依法予以沒收。
安海濤 蔣紫薇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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