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 通訊員 沈曉燕
“從一起跨省建材制假案的破獲,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綠色家居產業(yè)鏈的知識產權防護網構建,檢察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始終挺在第一線?!?025年4月,德清縣人民檢察院“鄉(xiāng)音檢察官”周凡漪帶著司法溫度再次走進德清家居城某知名品牌板材展廳。紫外線燈下,板材防偽標識的熒光反應清晰可見,檢察官與銷售人員向市民共同示范商標鑒別要領的場景,正是該院深化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的生動注腳。這場“知識產權宣傳月”特色回訪活動,源于該院2024年成功辦理的一起跨省假冒注冊商標案。
專家樓的衣柜“以次充好”
2023年5月,山東某大學專家樓項目建設進入沖刺階段。作為浙江省某知名板材山東地區(qū)總經銷商,唐某例行巡檢施工現場。工地上,1號、2號樓全屋定制項目已完成驗收,但在巡檢3號樓時,這位擁有十余年從業(yè)經驗的區(qū)域經理敏銳察覺異常。經紫外線燈檢查,衣柜板材的熒光商標閃爍著該品牌幾個大字,防偽標識齊全,但板材紋理明顯粗糙,封邊工藝與正品存在細微差異。經查證,其下屬經銷體系中沒有經銷商給該工程3號樓供應板材,唐某立即上報集團啟動維權程序。
“這一批假冒產品從外觀上足夠以假亂真,熒光商標、防偽標識、封邊條都齊全,如果不仔細看板材制作工藝細節(jié)的話,很難辨別。”經專業(yè)技術鑒定,3號樓使用的9400余張板材確系假冒產品。2023年8月案件移送德清縣公安機關后,同步啟動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信息共享聯席會議。通過電子數據勘驗、資金流向追蹤、第三方評估等多元取證方式,鎖定3號樓板材加工承包商——山東某建筑裝飾公司的袁某、魏某,順著這一線索,偽造防偽標識的何某、陸某、趙某等上游制假者露出水面。
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夯實犯罪事實
2023年12月5日,德清縣人民檢察院受邀提前介入案件偵查,在與公安機關商討相關案情時,發(fā)現公安機關盡管已經對山東某建筑裝飾公司的袁某、魏某等人參與制作、銷售假冒板材的行為立案調查,但對外簽訂相關合同、組織生產、承接家居制作的企業(yè)未跟進調查,可能遺漏單位作為責任主體的問題,直接影響全案偵辦方向和追責時的責任承擔,且案件還存在假冒板材價格認定等難點問題。
對此,承辦檢察官提出拓展偵查范圍的建議,以合同履行主體、違法所得資金去向等為突破口引導公安機關查明單位犯罪主體,通過固定微信聊天、轉賬記錄等電子證據,調取工程施工圖紙、聘請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剔除非涉案成本,準確認定假冒板材金額,夯實了山東某建筑裝飾公司單位犯罪的事實。
經引導偵查,完整還原犯罪鏈條:在承包3號樓板材加工項目期間,袁某等人為謀利,然后伙同上游制假者何某等人,通過非法定制防偽標識、封邊條等手段,降低施工成本實施制假售假,非法經營數額100余萬元。
隨著證據鏈條逐步完整,犯罪嫌疑人從之前的“零口供”拒不交代犯罪事實,態(tài)度逐漸開始松動,檢察官趁熱打鐵開展訴前調解,積極對其開展釋法說理,引導其放棄抵抗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最終,兩人放棄僥幸心理,承認錯誤,主動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知識產權綜合履職讓三個企業(yè)“輕裝上陣”
2024年3月至5月期間,德清縣人民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標、非法生產、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對袁某等人分批提起公訴,被告人袁某、魏某當庭自愿認罪,其所在的涉案企業(yè)也愿意接受單位犯罪的處罰,主動賠償知識產權利人90萬元取得諒解。何某等犯罪嫌疑人及其單位主動認罪伏法,在審查起訴階段促成賠償80萬元,并與知產權利人達成和解。
2024年6月7日,德清縣人民法院對袁某、魏某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判處被告企業(yè)罰金四十三萬元。
2024年9月20日,德清縣人民法院對何某等人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判處被告企業(yè)罰金一萬五千元。
針對辦案發(fā)現的行業(yè)監(jiān)管漏洞,德清縣人民檢察院向涉案企業(yè)制發(fā)社會治理檢察建議,要求供應商從多方面提升經營管理制度杜絕再犯,山東某建筑裝飾品公司采納全部建議并積極開展整改活動。同時,建議被侵權企業(yè)完善經銷商分級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形式豐富的產權保護普法宣傳活動,強化企業(y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以案為鑒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果。
編輯:劉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