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王鵬)記者11月5日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完善高校教師評價改革,加大對青年教師的引導支持力度,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導向,科學確定評價指標,科學設置考核周期,客觀評估個人與團隊貢獻,強化激勵創(chuàng)新、審慎包容的評價導向。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青年教師科研項目完成質量和成果應用評價,改變簡單以量化指標評價科研水平,完善同行專家評議機制,推進代表性成果評價制度。堅持科研自立自強,鼓勵青年教師在國內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著。合理設置高校評價標準,不把人才稱號作為高校評價指標,淡化論文和獎項數(shù)量指標,避免層層分解為青年教師考核評價指標。
在優(yōu)化教育教學評價方面,指導意見明確,強化青年教師教書育人責任感,注重教學業(yè)績在聘期考核、職稱評聘、績效分配及評獎評優(yōu)中的運用,加大課程建設、教材編寫、教學改革等成果在教師評價中的權重,促進青年教師將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學。
指導意見還提出,推進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擴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權,支持探索年薪制、協(xié)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分配方式,鼓勵采取多種辦法提高青年教師待遇。減輕非教學科研負擔,減少安排青年教師從事一般行政事務性工作。
編輯:韓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