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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6月10日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張青之介紹,北京正式啟動第四屆北京市見義勇為宣傳月暨第十三屆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社會化評選活動。制止他人的家暴行為等情形,符合確認條件的,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
新華社發(fā) 王鵬 作
編輯:王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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