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傳艷
近日,有消費者反映在線下辦理電話卡時,被電信營業(yè)網點要求提供額外證明材料,有的還需預存千元不等的話費。有媒體記者實測移動、聯通和電信在多個城市的線下營業(yè)廳辦卡業(yè)務時發(fā)現,他們的審核標準差異顯著——有些城市的營業(yè)廳僅要求本人帶身份證即可辦卡,有些則要求提供“無犯罪證明”“工作證明”或“銀行流水”中的一項,更有甚者,要求預存500至1000元話費、審核本人房產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
面對質疑,營業(yè)廳工作人員多以“反詐需要”回應。當前電信網絡詐騙高發(fā),運營商確實承擔著源頭管控責任。通過提高辦卡門檻限制詐騙分子批量獲取電話卡,在技術手段不足的階段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問題在于,當“反詐”成為唯一解釋時,具體政策依據卻屢屢“說不清楚”。比如有客服稱“應反詐要求”,但卻無法提供文件依據,也有工作人員提及“工信部規(guī)定”,卻指不出具體條款,這種模糊說辭暴露出執(zhí)行相關措施的隨意性。
必須看到,這種“為反詐而反詐”的嚴格審核,已對普通用戶造成不小的困擾。比如,異地務工人員可能因無法提供本地工作證明被拒之門外,小微創(chuàng)業(yè)者可能因營業(yè)執(zhí)照缺失被迫預存高額話費,本地居民辦卡可能會為提交各種證明材料而多跑了幾趟。這些額外材料不僅增加了時間成本和經濟負擔,還會讓“辦張電話卡”從日常小事變成了復雜任務。當辦卡門檻高于實際風險時,所謂“防詐騙”就容易產生“防用戶”的現實結果。
更需追問的是,在“反詐”名義下,可能存在的利益捆綁問題。比如有營業(yè)廳要求預存高額話費,有的將預存金額與套餐綁定,這種“材料+預存”的雙重要求,難以排除部分營業(yè)廳通過提高預存率來增加業(yè)績的嫌疑。如果反詐與創(chuàng)收發(fā)生關聯,就有可能指向這樣的前提,即部分審核并非完全出于反詐風險防范,其中還可能夾帶著追求經濟利益等“私貨”。
事實上,便捷辦卡與反詐并非不可兼得。比如通過大數據分析用戶行為模式、建立風險等級評估機制,對普通用戶簡化流程,對高風險用戶加強審查,就能實現科學管理。比如對短期多次辦卡、異地頻繁換卡等異常行為自動預警,既可避免對材料審核“一刀切”,又能精準攔截詐騙分子,這才是“反詐”與“便民”的平衡之道。
用“辦卡難”反詐,某種程度上是將管理成本轉嫁給普通用戶,如此操作無異于因噎廢食。這種現象不僅存在于電話卡辦理,在政務服務、公共服務的其他領域同樣存在,比如某些地區(qū)要求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需提供無犯罪證明,部分社區(qū)將“人臉識別”作為進出小區(qū)的唯一憑證。這些做法雖冠以“安全”“管理”之名,實則暴露了服務意識的缺失與管理手段的粗放。用“辦卡難”反詐的做法要叫停,對其他通過辦事難代替管理的做法,也要進行全面審查。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