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戈
只需花費3元至20元不等,就可以指定一名未成年人,在身體的隱私部位寫上買主定制的名字或內容;若再加價10元至30元,還可以獲得更多“個性化服務”……近年來,網絡“舉牌”業(yè)務中衍生的擦邊色情現象觸目驚心,更令人擔憂的是,一些未成年人正成為灰色交易“圍獵”的對象。
“舉牌”行為最早出現在cosplay(角色扮演)或漫展等文化活動中,參與者通過手持帶有特定信息或角色名字的牌子來表達自己的興趣或支持態(tài)度。然而,這一原本具有創(chuàng)意和文化內涵的行為,如今卻被不法分子異化成一種灰色交易。
據有關報道披露,在這條隱蔽的灰色產業(yè)鏈中,主要有三個角色:舉牌博主、代理以及買主。舉牌博主根據買家需求拍攝內容,代理負責推廣和銷售包含大尺度內容的照片及視頻,買主則是這一“軟色情”消費的主體。其中,代理扮演了連接舉牌博主與買主的關鍵橋梁角色。源代理會雇傭下級代理在社交平臺上宣傳,擴大客戶基礎,提升銷售業(yè)績,同時持續(xù)招募新的舉牌博主為不同需求的買主提供服務。
可悲的是,在“舉牌”軟色情亂象中,未成年人既是參與者,也是受害者。由于缺乏家庭關心和必要的性教育、網絡素養(yǎng)教育,一些未成年人在利益的誘惑下誤入歧途,甚至淪為網絡黑灰產“工具人”。參與此類灰色交易不僅會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還可能導致其陷入網絡暴力、性騷擾等風險之中。
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然而,對于“身體寫字”等“軟色情”行為,司法實踐中往往面臨定性困境。這類行為雖然未達到傳統意義上的淫穢物品標準,但對未成年人的傷害不容忽視。
而當未成年人既是施害者又是受害者時,懲戒的邊界該如何劃定?法律解釋的模糊地帶,恰恰成為黑灰產滋生的溫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實施淫穢行為的,可構成強制猥褻罪或猥褻兒童罪。但對于未成年人參與的“軟色情”行為,如何準確界定其性質并給予適當懲戒,仍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
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從法律完善、司法實踐、社會治理等多方面入手。一方面,應進一步明確“軟色情”行為的法律界定,細化相關罪名的適用標準;另一方面,司法機關應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既要保護其合法權益,又要對其行為進行適當懲戒和教育。
同時,網絡平臺應加強內容審核能力,利用技術手段精準識別和攔截違規(guī)內容,優(yōu)化算法推薦機制,避免不良內容傳播。此外,相關部門要加大對“舉牌”黑灰產業(yè)鏈的打擊力度,尤其是要切斷代理人員的獲利渠道。
除了法律和技術手段,家庭和學校也應承擔起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家長應加強對孩子的關心和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提升網絡素養(yǎng)。學校則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性教育,引導未成年人正確認識自我價值,避免陷入網絡軟色情的陷阱。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只有多管齊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亂象,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健康的成長環(huán)境。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