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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害信息舉報
本報記者 張紅兵
3月17日,“聲音”版“記者觀察”欄目刊發(fā)《占用充電車位就鎖車收費太荒唐》一文,反映北京市朝陽區(qū)一停車場自設“處罰權”:只要車主占用充電車位就鎖車,若想開鎖就需交納200元。文章刊發(fā)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迅速與《法治日報》北京記者站取得聯系,并根據報道反映問題性質,主動將線索轉遞北京市城管委。經責任部門積極工作,問題得以快速落實解決。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