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洗錢入罪的刑法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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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 嘉
自洗錢入罪不僅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且充分展示我國履行國際反洗錢義務的積極性和遏制洗錢犯罪上下游犯罪的決心。如何理解自洗錢入罪的刑法意義,對準確適用法律以及辦好案件至關重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毒自洗錢犯罪案例體現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的及時性與必要性,自洗錢入罪不僅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且充分展示我國履行國際反洗錢義務的積極性和遏制洗錢犯罪上下游犯罪的決心。如何理解自洗錢入罪的刑法意義,對準確適用法律以及辦好案件至關重要。
自洗錢入罪對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刑法保護的法益理論,除金融犯罪以外,自洗錢罪侵害的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而不包括其他法益,而自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卻不限于洗錢犯罪所侵害的金融管理秩序法益。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洗錢罪列入刑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章節(jié),必然是通盤考慮了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既然自洗錢犯罪行為破壞的是金融管理秩序,那么自洗錢犯罪所侵犯就是金融管理秩序法益。雖然通常洗錢行為都會妨害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但并不意味著洗錢犯罪侵犯的法益就包括司法機關正?;顒印F┤缪陲?、隱瞞犯罪所得罪列入“妨害司法”章節(jié),即使掩飾、隱瞞犯罪行為更明顯地侵犯了財產,但并不能據此認定掩飾、隱瞞犯罪侵犯了財產法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侵犯的是司法機關正?;顒拥姆ㄒ?。刑法對司法機關正?;顒拥姆ㄒ姹Wo有專門規(guī)定,自洗錢犯罪不含其內。既然刑法分則未將同為下游犯罪的自洗錢罪列入“妨害司法”章節(jié),就表明立法者已經意識到自洗錢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區(qū)別,明確自洗錢犯罪侵犯的是金融管理秩序的法益,不僅有利于從客觀標準上判斷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明知”的故意,而且也有利于從根源上鏟除自洗錢犯罪上下游犯罪的經濟命脈,遏制犯罪蔓延,有效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自洗錢入罪對突破傳統(tǒng)刑事立法具有重要意義。刑法修正案(十一)刪除之前“明知”“協助”等表述,能夠有效提升對自洗錢犯罪打擊的精準度。自洗錢犯罪通過系列的“漂白”操作使資金來源有犯罪問題的“黑錢”發(fā)生狀變,人為地從形式上阻礙其構成犯罪,若再適用傳統(tǒng)犯罪理論進行解釋,不僅不合時宜,而且等于放縱犯罪。自洗錢入罪的立法宗旨就是對各類洗錢犯罪進行懲治,避免將后續(xù)洗錢行為被上游犯罪吸收而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傳統(tǒng)刑法理論認為自洗錢行為具有事后不可罰的特征,對自洗錢行為進行刑罰處罰有違禁止重復評價原則,但事實上,洗錢罪中的自洗錢行為與不可罰的事后行為并不矛盾,即使基于不可罰的事后行為的原理,也不妨礙自洗錢入罪,因為自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侵害的并非金融管理秩序法益,既然自洗錢犯罪與上游犯罪侵害的法益不相同,當然有另行追究自洗錢犯罪刑事責任的必要,否則就違背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自洗錢入罪對保持刑法理論相統(tǒng)一具有重要意義。一是保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相統(tǒng)一。自洗錢入罪之前,上游犯罪因為吸收自洗錢犯罪所以實踐中只認定上游犯罪而不同時認定洗錢罪,不適用數罪并罰,導致罪責刑不相適用。二是保持罪刑法定原則相統(tǒng)一。自洗錢入罪之前,上游犯罪若是黑社會組織犯罪,即使自洗錢的行為人“明知”轉移資產系犯罪所得也不構成洗錢罪,相反他洗錢的行為人“明知”轉移的資產系犯罪所得卻構成洗錢罪,顯然違背罪刑法定原則。三是保持共同犯罪理論相統(tǒng)一。自洗錢入罪之前,在洗錢的共同犯罪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的主犯不構成洗錢罪,而僅提供資金賬戶幫助主犯轉移、挪動資金的從犯卻構成洗錢罪,出現“主犯不主,從犯不從”的現象。四是保持刑事強制措施相統(tǒng)一。自洗錢入罪之前,貪污賄賂犯罪經常涉及跨境網絡轉移資產、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等情形,但偵查機關無法針對自洗錢犯罪啟動刑事調查程序,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的“黑錢”亦無法啟動沒收程序,導致刑事強制措施適用不統(tǒng)一。
自洗錢入罪對履行反洗錢國際義務具有重要意義。自洗錢入罪不僅是國家履行反洗錢的國際義務,而且符合洗錢犯罪日益多樣化與復雜化的國際間合作趨勢。自洗錢入罪既加大了對自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又為國際間的反洗錢合作提供更多司法支持。我國早已成為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正式成員,其中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第四輪評估報告認為自洗錢入罪不違背法律基本原則,自洗錢入罪是滿足加入相關國際組織與履行相關國際義務的客觀要求。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之前,雖然我國從刑事立法上對自洗錢行為存在規(guī)制缺失,但是近年來,我國對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提出的問題及時作出回應,按照參加的國際公約與標準,將打擊洗錢行為作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點任務,及時完善反洗錢法律法規(guī),從司法實踐作出積極回應。同時,我國還積極參與反洗錢國際行動與治理,有效發(fā)揮國際間合作,不僅將自洗錢與他洗錢均作為洗錢罪打擊對象,而且積極履行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合規(guī)要求,高標準回應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評估報告意見,完善我國反洗錢防控懲治體系。
(責任編輯:林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