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應現(xiàn)實需求辦好交通事故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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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毅清
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會同公安、司法行政、銀保監(jiān)等部門,修訂出臺《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對道交事故案件的司法審判工作進行規(guī)范,為公平公正審理好道交事故案件提供了依據(jù)。
據(jù)報道,湖南省在此次修訂道交事故損害賠償標準及責任比例之前,經(jīng)過了一年多的試行探索。本次修訂,充分總結試行期間的有益經(jīng)驗,對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實際與人民群眾對道交事故的相關司法訴求進行了科學平衡,有效厚植修訂工作的民意基礎。
從司法實踐看,人民群眾對審理道交事故案件的突出訴求是:賠償標準簡單、責任劃分科學、賠償數(shù)額易算。湖南省新修訂的19項標準中,均采用表格形式,在每個賠償項目后注明了計算方法、當事人需要提供的必要證據(jù)以及特殊情況說明,便于相關部門與事故當事人迅速運用、準確計算。此外,結合過往案件審理過程中需要酌情認定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問題,湖南省本次修訂“一攬子”解決前述問題,對相關計算標準均進行了明確,通過規(guī)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真正使道交事故賠償數(shù)額的計算不再是“糊涂賬”,契合社會公眾的司法期待。
長遠觀之,解決了責任劃分、賠償計算標準等問題之后,將更加有利于道交事故案件審理的訴訟調解工作,當事人選擇調解結案的意愿會進一步增強,從而提高案件審理質效,增強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責任編輯:馬樹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