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核心價值觀 以案件引領風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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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奇平
人民法院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照事實和法律辦案,確保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具體案件的辦理,推動形成良好社會關系和社會氛圍。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的《關于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指出,充分發(fā)揮司法裁判在國家治理、社會治理中的規(guī)則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進一步增強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努力實現(xiàn)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價值目標,努力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價值取向,努力踐行愛國、敬業(yè)、誠信、友善的價值準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靈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重要途徑。
人民法院要堅持以法治體現(xiàn)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照事實和法律辦案,確保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具體案件的辦理,推動形成良好社會關系和社會氛圍。
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裁判文書釋法說理應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準確闡明事理,詳細釋明法理,積極講明情理,力求講究文理,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裁判的滿意度,以司法公正引領社會公平正義。
二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導向作用。要立足時代、國情、文化,綜合考量情、理、法等因素,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導向作用,不斷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認同、社會認同和情理認同,實現(xiàn)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三是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則的重要指引,作為檢驗自由裁量權是否合理行使的重要標準,確保準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對于裁判結果有價值引領導向、行為規(guī)范意義的案件,法官應當強化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切實發(fā)揮司法裁判在國家治理、社會治理中的規(guī)范、評價、教育、引領等功能,以公正裁判樹立行為規(guī)則,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四是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在釋法說理時,應當針對爭議焦點,根據(jù)庭審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以及法律調查等情況,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重點說明裁判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過程和理由。有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作為裁判依據(jù)的,法官應當結合案情,先行釋明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再結合法律原意,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明晰法律內涵、闡明立法目的、論述裁判理由。
(責任編輯:馬樹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