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記者從廣西南寧市司法局召開的通氣會上獲悉,《南寧市公共法律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這是廣西首部關于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的立法。
《辦法》共分為7章51條,從界定公共法律服務概念和范圍、規(guī)定管理體制、優(yōu)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促進公共法律服務、推動涉外法律服務、夯實服務平臺建設、加強保障激勵、深化監(jiān)督管理等八個方面作出了詳細規(guī)定,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新期待、新需求。
此外,《辦法》還進一步降低了南寧市法律援助門檻,對申請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70周歲以上老年人、殘疾人等人群免予核查經(jīng)濟困難狀況。在上位法規(guī)定的援助范圍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法律援助事項范圍,將婚姻、繼承、監(jiān)護、勞動爭議、侵權等十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納入補充范圍,并明確了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網(wǎng)上申辦、郵寄申辦、上門受理等服務。
(2025年1月24日《廣西日報》記者 甘艷霞)
編輯:吳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