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網(wǎng) 陳計祎
【輿情綜述】
10月21日,微信公眾號“津云”刊文稱,2000年2月6日,云南省巧家縣女子冷某某在被拐賣到河南十年后回家省親,打算向“人販子”朱家珍等人要回3300元的“賣身錢”。村干部劉華明前往調(diào)解該起事件,在朱家珍家門前被8人打傷致死。警方調(diào)查取證后未向死者家屬下達立案通知書,也未告知案件進展。死者親屬曾上百次前往公安、檢察機關(guān)上訪、申訴,卻始終被告知案件正在辦理。2016年,公安局信訪部門以6萬元的司法援助款換取家屬簽署罷訪協(xié)議。此外,死者家屬稱,部分兇手曾被巧家縣公安局抓獲,但在交了6000元保證金后被釋放。對此巧家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負責人解釋是檢察院沒有簽批捕書,巧家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則稱并未收到任何公安局的批捕請求。此事經(jīng)媒體曝光后熱度快速攀升,輿論場上多數(shù)網(wǎng)民猜測“人販子”是黑惡勢力,警方充當“保護傘”、故意拖延辦案。
10月22日,昭通市公安局官微發(fā)布通報詳述事件經(jīng)過,稱案發(fā)原因是“債務糾紛”而非“販賣人口”。2008年9月,巧家縣警方先后抓獲4名嫌疑人,但因其中2人在逃期間死亡,另有2人仍在逃,故案情難以查清,已抓獲的嫌疑人后因證據(jù)不足變更為監(jiān)視居住、取保候?qū)彽却胧?。通報還稱,該案已被列入重點積案,昭通市檢察機關(guān)以及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已介入開展工作。
該份通報并未解開輿論疑問,死者家屬接受《重慶晨報》等媒體追蹤采訪,不滿警方將此事起因認定為債務糾紛,稱不僅要求警方徹底查清案情,抓捕所有在逃嫌疑人,同時也要追究當?shù)鼐降氖殲^職責任?!吨貞c晨報》文章還詳細列舉了昭通警方通報和死者家屬說法中的多處矛盾,包括劉華明的死亡時間、地點以及糾紛起因等。輿論場上,部分網(wǎng)民認為警方通報有隱瞞實情之嫌,部分網(wǎng)民不認可警方“嫌疑人死亡或在逃致案情難查清”的解釋,質(zhì)疑警方不作為。對此,《齊魯晚報》評論文章稱,有關(guān)部門在加快辦案進程的同時,也要認真探究這起“重點積案”的成因,并嚴加問責。截至10月31日12時,相關(guān)新聞報道91篇,微博4466條,微信文章243篇。
【輿情點評】
媒體報道中的“人販子”打死村干部、“兇手逍遙法外近二十年”、警方花錢“擺平”家屬等情節(jié)引發(fā)熱議,當?shù)毓矙C關(guān)被疑辦案消極、不作為、充當“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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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閱讀請參見《政法輿情》2019年第39期)
編輯:王千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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