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公檢法辦理拒執(zhí)犯罪聯席會議在雄安新區(qū)雄縣人民法院召開。雄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邱延青,雄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志洲,雄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董偉,以及各聯席單位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參會,會議由張志洲主持。
會上,張志洲傳達了《關于辦理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雙移送”若干問題的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文件精神,并表示法院內部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落實文件精神,進一步規(guī)范拒執(zhí)案件證據收集、固定,確保案件能夠“移送出去,審判下來”,同時法院要積極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協調對接、互通有無,為打擊拒執(zhí)犯罪提供程序上、制度上的保障。
隨后,各單位參會人員就《工作指引》的具體落實問題開展了集中討論。
董偉指出,檢察機關要加大對拒執(zhí)罪的打擊力度,按《工作指引》的要求辦理,明確專門部門、專人對接拒執(zhí)案件,提高辦案效率,形成典型案例,達到“辦理一案、震懾一片、教育一方”的法治效果,促進法院民事執(zhí)行工作。
邱延青強調,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統一認識,與法檢形成合力,抓好落實,協作推進,建立機制,對于法檢移交的涉嫌拒執(zhí)犯罪案件,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用足偵查手段。
編輯:張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