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樹娟
今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有一組亮眼的數(shù)據: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51260件,其中,民事公益訴訟1.4萬件,行政公益訴訟13.7萬件,同比分別上升1倍和14.4%。
所謂公益訴訟,就是針對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為向法院提起的訴訟。目前,在我國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有消費者協(xié)會等社會組織和檢察機關。由于檢察機關具有法律監(jiān)督機關的身份,且在人員配備、專業(yè)知識和實際權能方面都具有明顯的優(yōu)勢,因此,檢察公益訴訟在促進依法行政、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等方面承載著公眾更多期待。
從報告來看,一年來,檢察公益訴訟取得的成績可圈可點。在服務生態(tài)文明建設方面,辦理生態(tài)環(huán)境公益訴訟案件8.4萬件,尤其是最高檢、省級檢察院帶頭直接立案辦理了一批所涉行政機關層級高或具有跨區(qū)域、全流域特點的重大典型案件,不僅充分彰顯了公益保護效果和社會治理效能,也讓“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tài)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針對“無碼老人”出行、消費困難,開展信息無障礙公益訴訟,促請職能部門消除“數(shù)字鴻溝”,這份針對特殊群體的特殊關愛,在切實解決特殊群體實際困難的同時,也讓司法更有溫度;針對公眾“舌尖上”“腳底下”的安全,檢察機關積極履職,一年來,共辦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7萬件、涉窨井公益訴訟424件,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隱患17.6萬處,這些舉措讓老百姓吃得更放心、出門更安心。
面對社會生活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新情況,檢察機關積極穩(wěn)妥地拓展公益訴訟范圍。報告顯示,2020年,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新領域公益損害問題立案2.7萬件,是2019年的3.4倍,體現(xiàn)了檢察機關的主動擔當和積極作為。
自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以來,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的探索已走過6個春秋,為促進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保護國家和公共利益作出了積極貢獻。
由于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律依據散落在多部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相關規(guī)定存在碎片化、不系統(tǒng)、不全面的狀況;實踐中,檢察公益訴訟還存在線索發(fā)現(xiàn)難、調查取證難、鑒定評估難等問題,這些都制約了檢察公益訴訟效能的發(fā)揮。
針對這些問題,今年兩會期間,有人大代表建言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以便法律的集中統(tǒng)一實施;有代表建議準許檢察機關委托律師代理公益訴訟;也有代表建言從立法層面建立公益訴訟調查核實權運行保障機制,特別是盡快為公益訴訟調查核實權配置適當?shù)膹娭屏Α@些建議都為進一步完善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提供了思路。
當前,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fā)展的新階段,但生態(tài)環(huán)保仍任重道遠、民生保障仍存短板、社會治理還有弱項。這些都使得公益訴訟大有可為。面對各種新問題新挑戰(zhàn),既要不斷完善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發(fā)揮檢察公益訴訟作用,也要通過檢察公益訴訟引領推動公益訴訟制度創(chuàng)新,讓公益訴訟更有用武之地,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
編輯:李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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