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是由多種原料經(jīng)過科學調配加工而成的混合物。根據(jù)國家藥監(jiān)局發(fā)布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化妝品中已使用的原料有8972種?;瘖y品原料種類繁多、功能各異,大體上可分為基質原料、輔助原料和功能性原料,但互相也有交集,界限并非一成不變。
□?朱英
基質原料是構成化妝品劑型的主體原料,在化妝品配方中占比較大,一般分為油質原料、粉質原料、膠質原料、表面活性劑、溶劑等。
油質原料是形成各種膏霜、乳液類化妝品的基質原料,起到滋潤、柔軟和保護皮膚的作用。常用的有馬脂、橄欖油等天然來源的動植物油脂,礦油、礦脂、地蠟等天然礦物油蠟,以及硅油、脂肪酸、脂肪醇等合成或半合成的油質原料。
粉質原料是粉劑型化妝品的基質原料,在散粉、粉餅、粉底、眼影等產品中的使用量很高,起到填充、分散、吸收、遮蓋等作用,常用的有滑石粉、高嶺土、云母、硬脂酸鹽等。
膠質原料是凝膠型化妝品中常用的基質原料,主要成分是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因其具有成膜性、膠凝性、保水性等多種功能,在各類化妝品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
表面活性劑是配制潔膚類化妝品的基質原料;因其具有乳化、增溶、分散、去污、抗靜電等作用,在多種化妝品中作為重要的輔助原料使用。
溶劑在化妝品中主要起到溶解其他輔助或功能性原料的作用,常用的有水、乙醇等水相原料。指甲油、洗甲水等油溶性化妝品中也會用到乙酸乙酯、丙酮等有機溶劑作為基質原料。
輔助原料可賦予化妝品特定的香氣、色調并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盡管這些原料在化妝品中的添加量相對較少,但其作用不容忽視,主要包括芳香劑、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pH調節(jié)劑、螯合劑等。
功能性原料是賦予化妝品特定功效或強化化妝品對皮膚生理作用的一類原料,如防曬劑、祛斑美白劑、防脫發(fā)劑、燙發(fā)劑、除臭劑等。
影響化妝品功效的多種因素
化妝品的功效與功能性原料的使用有必然聯(lián)系。例如,宣稱具有防曬功能的化妝品肯定會使用防曬劑,祛斑美白類產品會添加祛斑美白等功效成分,燙發(fā)產品中有特定的燙發(fā)功效成分等。
那么,添加了功能性原料的化妝品是否就會有相應效果呢?答案并不肯定?;瘖y品是否能達到宣稱的效果取決于以下多種因素:
一是皮膚自身因素。皮膚吸收是化妝品使用的基礎,如果皮膚的吸收效果不好,再好的原料也起不到應有的功效。而使用人群年齡、性別、使用部位、皮膚狀態(tài)等都有可能影響皮膚對化妝品的吸收效果。
二是功效成分的添加量。如果添加量太少,原料沒有達到起效量,產品顯然起不到相應效果。但添加量也不是越多越好,功效成分添加量過多不僅有可能增加皮膚負擔,影響吸收效果,也可能增加安全風險,且提高產品成本。
三是功效成分的性質。一般而言,脂溶性高的功效成分吸收效果更好,分子量越小越容易被吸收,但也不是絕對的。此外,原料的透皮吸收效果還與其結構、形狀、溶解度等多種因素有關,不單純取決于分子量。
四是產品的配伍情況。通過功效成分和其他輔助原料或多種功效成分的合理配伍,產品可以獲得協(xié)同增效的功能,如果配伍不合理,即便是同樣的功效成分,添加量相同,在不同產品中的效果也會大相徑庭。
五是外界環(huán)境因素。溫度、相對濕度也會影響功效成分的吸收效果。溫度越高,皮膚對大部分功效成分的吸收效果越好。而相對濕度增加時,由于角質層內水分與外界水分差減少,皮膚對水分的吸收會受到影響,同時也會降低對水溶性功效成分的吸收能力。
選購功效性化妝品的要點
那么,消費者該如何選擇功效性化妝品呢?
一要關注功效性化妝品是否有與功效宣稱相對應的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或普通化妝品備案憑證。宣稱染發(fā)、燙發(fā)、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fā)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屬于特殊化妝品,生產、進口前應進行注冊;特殊化妝品以外的屬于普通化妝品,在上市銷售或進口前應進行備案。一個產品可以同時宣稱多種功效,其中只要有特殊化妝品相關宣稱就應按照特殊化妝品獲得注冊證。例如,宣稱祛斑美白的化妝品可以同時宣稱保濕、修護、緊致等普通化妝品的功效,但必須按特殊化妝品獲得注冊證。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之前可以通過“化妝品監(jiān)管”APP,核實所購買產品的注冊證號、備案編號以及其他基本信息,確保購買的不是無證產品。
二要注意產品所宣稱的功效是否在化妝品允許宣稱的染發(fā)、燙發(fā)、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fā)、祛痘、滋養(yǎng)、修護、清潔、卸妝、保濕等26種功效范圍內。如果不是,就很可能屬于虛假或夸大宣傳。例如,驅蚊、抑菌、止癢等功效宣稱已超出了化妝品的定義范圍,不建議購買宣稱此類功效的“所謂的”化妝品。宣稱抗糖化、抗氧化、防霧霾等功效的產品,應按照新功效開展相應的功效評價試驗才可以宣傳,購買此類化妝品應慎重,建議到藥品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的專門網(wǎng)站核實其是否公布過相對應的功效宣稱依據(jù)摘要以及結論。
(作者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編輯:邢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