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飛:
本院受理原告張立崗與被告王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向本院提起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償還借款178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225.84元(自2023年4月26日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1.5倍暫計算至2025年9月29日),并支付至實際清償之日止;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jiān)督卡、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告知書、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 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 15 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下午 14 時 30 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西二樓五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銀川市興慶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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