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粵1881民初7617號
車瑞香、劉春華:本院受理的原告廣州市寶達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鹿麗麗、何勇、車瑞香、劉春華、劉守春、劉紅書合同糾紛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告知、廉政監(jiān)督卡、起訴狀、證據(jù)材料等。原告起訴要求:“一、依法判令撤銷案涉兩份《居間協(xié)議》和一份《借款協(xié)議》;二、車瑞香向原告返還中介費150000元及資金占用費(以150000元為基數(shù)自2024年10月20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三、劉守春向原告返還中介費50000元及資金占用費(以50000元為基數(shù)自2024年10月21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四、劉春華向原告返還中介費100000元及資金占用費(以100000元為基數(shù)自2024年10月19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五、劉紅書向原告支付違約金(以200000元為基數(shù)自2025年2月15日起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六、何勇、鹿麗麗向原告賠償200000元及資金占用費;七、六被告承擔本案原告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4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住宿費等,以最終實際發(fā)生金額為準,暫計為40000元);八、六被告對上述原告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九、本案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由六被告承擔”。鹿麗麗向本院提出管轄權異議,后本院發(fā)出告知書明確原告向本院提出的訴訟請求一至五、七至九關于中介合同糾紛的部分,由本院繼續(xù)審理,關于訴訟請求六至九關于借款合同糾紛的部分,由于本院不具有管轄權,本案不作處理。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交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2月25日9時10分在本院第四審判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廣東省英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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