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全立:本院受理原告劉名路訴被告楊全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上午9時(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商水縣人民法院第十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如不按時參加庭審,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河南省商水縣人民法院
楊全立:本院受理原告劉名路訴被告楊全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上午9時(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商水縣人民法院第十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如不按時參加庭審,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河南省商水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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