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剛、劉元元:本院受理案號為(2025)蘇0925民初6853號原告張莉娟訴被告徐友剛、劉元元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9時00分在建湖縣人民法院上岡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
徐友剛、劉元元:本院受理案號為(2025)蘇0925民初6853號原告張莉娟訴被告徐友剛、劉元元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9時00分在建湖縣人民法院上岡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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