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寶:本院受理原告姚宜昌與被告林忠寶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證據(jù)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限滿后第3日16時00分(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林忠寶:本院受理原告姚宜昌與被告林忠寶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證據(jù)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限滿后第3日16時00分(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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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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