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娟(公民身份號碼:500109198605178344):本院受理的(2025)渝0117民初5644號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合川支行訴被告曹小娟、李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及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均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本案定于舉證答辯期滿后第三日上午9時30分(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九審判庭(B315)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開庭審理。
重慶市合川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