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根:本院已受理原告壽縣喜洋洋長青農技經營部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監(jiān)督卡、審判人員告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9時00分(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正陽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安徽省壽縣人民法院
李國根:本院已受理原告壽縣喜洋洋長青農技經營部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監(jiān)督卡、審判人員告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9時00分(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正陽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安徽省壽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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