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人馬建國、泰州市政工程技術綜合開發(fā)有限公司:馬鞍山仲裁委員會依法受理的申請人王學軍與你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因無法向你方直接送達仲裁法律文書,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庭開庭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定于2025年6月12日9時在本會仲裁一庭開庭審理。
馬鞍山仲裁委員會
被申請人馬建國、泰州市政工程技術綜合開發(fā)有限公司:馬鞍山仲裁委員會依法受理的申請人王學軍與你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因無法向你方直接送達仲裁法律文書,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庭開庭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定于2025年6月12日9時在本會仲裁一庭開庭審理。
馬鞍山仲裁委員會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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