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萊茵電氣科技有限公司、汪國民:本委受理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行與你方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dá)本委(2024)嘉仲字第370號裁決書。限你方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委領(lǐng)取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dá)。本裁決為終局裁決。
嘉興仲裁委員會
嘉興萊茵電氣科技有限公司、汪國民:本委受理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行與你方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dá)本委(2024)嘉仲字第370號裁決書。限你方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委領(lǐng)取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dá)。本裁決為終局裁決。
嘉興仲裁委員會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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