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自然資遼中林罰先告字〔2024〕第(14)號 武秋成:你于2022年12月21日,在遼中區(qū)蒲東街道吳家屯村因未申請采伐許可證且未經(jīng)過樹地主人同意,擅自同于素香和周喜林砍伐4株楊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2019年修訂)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本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2019年修訂)第七十六條和《沈陽市自然資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2024年版)第七十七條的規(guī)定,擬對你作出:1.限你們于2025年5月10日前在原地或異地補種林木4株(盜伐林木株數(shù))×3(倍數(shù))=12株,其中武秋成補種樹木4株;2.處以罰款共計663元(林木價值)×8(倍數(shù))=5304元人民幣,其中武秋成處以罰款1768元人民幣行政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如你對我局上述認定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jù)及處罰內(nèi)容等持有異議,可在自收到本告知書后5日內(nèi)提出書面陳述、申辯、要求聽證意見,或到沈陽市自然資源局遼中分局進行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放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聯(lián)系人:王紹雨、張峻齊,電話:19990593219,地址:沈陽市遼中區(qū)蒲西街道東環(huán)街54號。
沈陽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