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寧0122執(zhí)3134號之一
本院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對申請執(zhí)行人寧夏賀蘭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zhí)行人寧夏宏盛佳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作出的(2024)寧0122執(zhí)3134號拍賣公告,存在筆誤,應于補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公告如下:
本院于2024年11月26日刊登在《法治日報》期刊為(2024)寧0122執(zhí)3134號拍賣公告中“首次拍賣時間為2025年2月4 日10時至2025年2月7日10時”存在筆誤,補正為“首次拍賣時間為2025年1月11日10時至2025年1月14日10時”。
賀蘭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