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蘇0685民初7710號(hào) 本院于2024年10月25日刊登的原告蘇州唐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太倉市城廂鎮(zhèn)宇明建筑工程隊(duì)、何少云建設(shè)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中,“第三人何少云”均更正為“被告何少云”,“追加第三人通知書”更正為“追加被告通知書”,特此更正。
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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