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敬萍:本院受理原告張彩紅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原告張彩紅對本院作出的一審判決不服,特提起上訴。因無法直接向你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民事上訴狀。自公告之日起,自本院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 30 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廣東省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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