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魏子杰,性別:男,出生日期:2001年1月11日,民族:漢族,身份證號:11010920010111****,聲明人就接受遺贈一事,聲明如下: 依據(jù)魏德茂與高淑梅于2014年8月8日立下的遺囑(將位于北京市門頭溝區(qū)軍莊鎮(zhèn)軍莊村后街一條5號院內(nèi)北房六間中屬于立遺囑人的份額的一半遺贈于本人,另如立遺囑人去世時尚有存款等其他財產(chǎn),均歸本人所有),聲明人已知悉。高淑梅,身份證號:110109194508031825,已于2024年6月20日去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本人在此鄭重表示,完全接受高淑梅所立遺囑中遺贈給本人的該房產(chǎn)及存款等其他財產(chǎn)。
聲明時間:2024年8月1日。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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