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事人:朱柄印
本院受理?xiàng)畈晟暾?qǐng)宣告朱柄印死亡一案,于2023年2月15日發(fā)出尋人公告,公告期間屆滿,并于2024年3月26日依法作出(2023)吉0202民特7號(hào)民事判決書(shū),宣告朱柄印死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qū)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4-2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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